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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一件歡天喜地的事情,結果還花了一堆Effort要處理鳥事還有一肚子大便

這次從深圳打包回家就是為了要準備結婚,聯合公證就屆於五月底剛好選在大叔生日那天
大叔為了當初的承諾所以終於覺定在我們結婚前買一台新車 (畢竟我們也窩在小黑這麼久了)
以我們小氣夫妻的做事方式理所當然的我們一定是考慮cp值最高的車+考量外型最優的情況下
雖然覺得新的yaris也挺好的又便宜,但因為外型流線度的關係最後選擇了NISSAN TIIDA

其實很早之前在福清看到新的TIIDA時就覺得很好看了,但是價格一直是卡在60-70萬中間又覺得
配備其實沒有其他款那麼優,所以尋尋覓覓的我們在不同的營業所及網路二手商看了很久
直到這次剛好卡到五月底加上大叔好友在mobile 01看到有人介紹說竹北代理商林先生是總代理價格很優大叔就打電話去給竹北nissan詢問

(中間大叔跟業代line討論上的車子規格事宜就不在此贅述)

總而言之, 04/26那天歡天喜地的大叔跟我還有他妹就踏上竹北買車之路,以大叔保守的個性他會再三比價完後在決定要跟那家買或是要不要買
當天先見完林先生及林先生介紹的中古商估完小黑後覺得價格不優就不打算折給他了
林先生跟我們報價目前69.9萬的TIIDA,現在最高可折價八萬還可貸款,貨比三家的我們當然了解這現在是市場上折最多的金額
以現在目前台北跟新北的報價最多只聽到可折六萬的,林先生自己也很清楚的明白說明他現在賣的是最便宜的
但是為什麼這台車可以賣這麼便宜他解釋是因為他賣車賣的業積很好所以
他手上有括達可以跟總公司要一台業配車但是這台業配車一般公司給他們的規定是賣給家裡的親戚而不可以外賣,所以如果我們確定這台車是要買,到時候公司有問的話要說是他老婆那邊的親戚

(但如果這台車一下來就掛你的名字你要怎麼轉售,他說這台車配下來的時候我就直接那你的雙證件去做掛牌掛成你的,所以監理所絕對不會有其他的掛牌紀錄,因為沒買過車也不懂是不是可以這樣操作,原則上選擇相信車廠說的話,畢竟領牌的事情我們一般人還真是不了解)

在此,我們還確認了很多LINE上談規格的部份,基本上有一點點不一樣
(當初說好送HUD的,現場看車時又說不是原廠的是外面加裝的,原廠要多收錢這樣);
明白買車不可能買到最便宜林先生也說他可以吸收一部份,但我們還是要自付多少
在期間的談話過程中,林先生也很明確的表示這台車是他跟總公司要來的但必需於四月底前掛牌
最後大叔很慎重的問了他兩次,"在監理所真的不會有其他人或是你的掛牌記錄嗎?"
(畢竟這件事情很重要的是說,如果這台車已經有別人的掛牌紀錄的話原則上它已經是二手車了,談的方式及價碼就完全不一樣
,講的白一點 當你拿這台車去中古商估的時候它就是一台"二手車")

其實如果要買掛牌車,任何一家離我們家近的NISSAN都可以買,真的不需要特地跑去竹北
就是因為看上它可以直接掛上我們家的名字+加上折價金額高的情況下,我們決定下聘
當時在現場的時候,因為林先生長的很帥 (現在想想根本是花痴來著我)+人看起來講話明白老實的樣子
大叔臉很機歪的(讓我當時覺得不好意思)還特地跟他說"林先生我們醜話先說在前頭,ˋ這台車絕對不能讓我們在監理所查到有你的名字的掛牌紀錄"
業務拍胸部保證的都是屁!!!!!!!!!!!!


昨天 "就在昨天"當林先生把行照傳給大叔看時,掛牌日子上秀出來的是"02/14";換發行照日期是四月份.... (換發行照??????)
如果像當初講的一樣是你跟公司要來的車我04/26跟你簽約為什麼秀出來的日期確是 02/14????
然後大叔開始在LINE上面跟林先生吵來吵去,林先生不斷的解釋業配車的意思,然後一直說明當初"口誤口誤"
然後大叔還很白吃的要求一些不必要的幾千塊,兩個白吃還在吵來吵去說這個太多了我不能出
(心中OS, 口誤個屁阿,如果今天在電子製造業裡面,報價報出去了就算是口誤你吞都得吞下去)
結果本來歡天喜地的以為買到一台新車,結果來的是一台二手車(嗚嗚嗚嗚嗚,好想大哭) 

我想要告詐欺 我想要告詐欺 我想要告詐欺 我想要告詐欺 

昨日接到這個鬼惡耗的事情時我已經整個不爽到最高點(因為弄結婚的事情被惹到毛了)
今日早上打電話到NISSAN的客服中心去時,竹北所所長打電話來時還很油條的說我不能只相信你我也必須相信我的業代
(當然他講的都沒錯,你可以很客觀的去釐清事情,但是我很不爽阿阿阿你不是應該先安撫我嗎?)

-------------------------------------------------------------------------------------------------------------------【後續分隔線】

《後續》這一連串的鬧劇日前已經算是結束了。

 

發生事情的隔兩天,林先生的主管帶著他來除了表達歉意以外還想了解我們想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當下除了表達我對整件事情的立場跟不滿以外我的想法當然就是既然我已經跟你們簽約,買賣交易已經成立,理當裕隆你就應該要按照合約給我一台當初你們承諾的車子(我不要求新車),但是想當然爾按照他們課長表達的方式現在除了這台車以外,我想並沒有當初業務所講的業配車吧。

 

 預定交車的那一天,(當然已經沒有車可以交了)

 

林先生有展現出誠意想要讓這件事情圓滿解決,所以一開始跟我們談的是說,可能再補多少錢可以改換一台新車給我們…(我很堅持我的立場既然你當初承諾我是這樣一台車,那就請交這樣的一台車給我們,我也不會同意加錢 (畢竟當初我們可是有挑明來講,並不是事後才來要求要更改的))

 

總而言之,有兩種方案(either 我們收下這台已經在我名下的車但我要求還要再折價,or 林先生提出一個我覺得算是很有誠意的解決方式換一台新車”)

 

【選擇一】原本換一台新車其實很簡單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但因為買賣信任感已經破滅,大叔也認為如果我要買一台新車那我就把favor做給附近認識的人以後要幫忙什麼的也好說話,再加上場面已經很尷尬了,說真的 (這樣想很小人)但是我們也不知道車子會不會被動什麼手腳,大叔放棄了這個Option….

【選擇二】那就折價收下這台車? 想了一下再跟爸爸和徐董討論了下,這也不是不行做,反正價錢OK,當初的感覺用橡皮擦用力擦掉把車開走就好

 

前天上網在家看了一下,二手車行賣三月的業配車,只開價就折九萬,那你二月的業配車只折我八萬,好像還比較貴吧, 不過對方代表在心中盤算了一番後他覺得他可以接受的折價就是再退兩萬, (還未達我跟大叔心中的低標折兩萬後再加一下額外規費的吸收OR?總共約三萬) 加上在Nego的过程中並不是那麼乾脆,所以我想也不要再為難人家了,這筆交易最終還是broken… 

其實買賣交易只要價錢到了感覺對了,交易成立是很簡單的事情

當然這次裕隆代表把事情弄砸了也展現出解決的意願,我覺得也差不多了

但是裕隆汽車跟營業所的態度整個就是不讓人欣賞

裕隆汽車不涉入經銷商跟消費者的買賣合約只能道得勸說無法有效管制,那我跟你買車幹麻,反正我跟你反應我都是要自己解決阿 (消費者有保障嗎?)營業所態度也更妙,一切表明=>那是業務個人行為 !


業務不是代表一個公司的門面嗎? 內部不做好On-job training,講這些話,責無旁貸(那是不是以後買車都去找所長就好了?)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買賣合約一定要清楚載明條件內容情況,為求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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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小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